关于票据诉讼期间用户申请临时调整票据逾期余额相关事项的通知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用户:
为维护企业票据信用,在票据诉讼期间如果用户抗辩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涉诉票据已纳入票据逾期余额统计的,用户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临时调整相关票据逾期余额。票交所受理用户申请后会将相关票据临时不纳入逾期余额统计。诉讼期间,用户应当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票交所书面反馈诉讼情况。用户未反馈诉讼情况或法院判决用户应当履行票据义务的,票交所将相关票据重新纳入逾期余额统计。法院判决用户可以不履行票据义务或票据无效的,票交所为用户修正相关逾期信息。在一起诉讼案件中,同一张票据只能申请调整一次逾期余额。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资料
用户应当向票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函。申请函件应当明确表述申请临时调整票据逾期余额的意思表示、临时调整逾期余额的票据明细、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受理法院及法官联系方式等。
2.民事起诉状或刑事起诉书。
3.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或法院传票。
二、申请流程
用户应当将申请函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平台邮箱进行预审。票交所会电话通知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用户应当将申请材料原件寄送至票交所。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后,票交所将为企业临时调整票据逾期余额。
邮箱:ids@shcpe.com.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上海票据交易所监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