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机构:
为落实《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23〕127号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做好<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24〕20号)等工作要求,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将开展《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授权支付协议-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以下简称《授权支付协议》)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市场机构因相关参与者参与票交所业务授权票交所向其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提交支付指令的,应与票交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截至2024年6月18日,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的市场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二、签订方式
《授权支付协议》由主文及签署页两部分构成。票交所已完成协议主文的签署,并将已盖章的《授权支付协议》主文PDF格式(见附件2)和《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见附件3)公布在票交所官方网站(www.shcpe.com.cn)。请市场机构下载、打印《授权支付协议》主文及签署页,在《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填写甲方相关信息,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纸质原件(一式两份)提交票交所。
三、签订时间
请市场机构于7月31日前完成上述协议签订,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本通知发布后,市场机构新增使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办理各类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的,应与票交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并提交签署页。市场机构指定的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签订《授权支付协议》并提交签署页。市场机构撤销《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中指定的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前,应通知票交所解除《授权支付协议》。
四、《授权支付协议》公证
票交所将提请公证处对公布的上述内容进行公证,并将有关公证内容在票交所官方网站公布。请市场机构自存一份完整的协议。自存版本与票交所官方网站公布的版本不一致的,以网站公布版本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23139999
联系邮箱:xtjr@shcp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A区(200011) 客户服务部收
附件: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