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有序推进系统融合工作,保障迁移后票据业务顺利开展,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正按计划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存量未结清票据清理工作,并向会员单位下发存量未结清票据信息。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票据信息下发范围
根据清理工作安排,票交所将在ECDS关闭前持续下发存量未结清票据信息,下发的票据信息范围为ECDS签发的、到期一个月以上仍未结清的存量票据,票交所将按照持票人和承兑人两个维度下发相关票据信息。
二、数据文件获取方式
票交所将ECDS存量未结清票据文件下发到SFTP对应目录,中国票据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的直连接口会员通过SFTP下载相关数据,具体获取方式将在数据下发当天通过场务公告通知各会员单位。若ECDS接入点未通过直连方式接入新系统,可联系票交所获取相关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存量未结清票据的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是会员单位应根据票交所下发的票据信息,梳理并核对本单位内部存储的数据,确保数据的一致性。二是各会员单位应全面摸排票据未结清的原因,并按照未结清原因、是否具备结清条件等维度进行分类统计。
(二)及时通知并辅导票据当事人完成票据结清
对于因已线下结清、持票人怠于发起提示付款、承兑人未应答等情形导致票据未结清的,各会员单位应及时通知并辅导相关票据当事人完成票据结清:
1.通知持票人及时发起提示付款
若持票企业尚未发起提示付款,开户行应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提醒持票企业客户发起提示付款。
2.通知承兑人及时完成票据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应及时应答并完成兑付,商业承兑汇票的开户行应提醒承兑企业及时应答。若持票人仍未发起提示付款,承兑人开户行可根据票交所下发的票据信息联系持票人及其开户行,提醒其及时发起提示付款。
(三)做好本单位内部分工和分支机构进度督导工作
各会员单位应确定内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分工,以2024年7月为目标制定清理存量未结清票据的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支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督促分支机构按计划完成任务。
(四)按期向票交所反馈存量票据清理情况
会员单位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票交所指定邮箱报送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存量票据的未结清原因、数量分布、结清计划与进度、具体措施、问题和困难等,报送文件格式见附件。
(五)积极推动ECDS业务向新系统迁移
各会员单位应采取措施,主动引导企业客户通过新系统办理业务,推动本单位的票据签发、背书、贴现等业务尽快向新系统迁移,促进用票企业尽早熟悉新系统各项业务功能,为ECDS存量未结清票据清理和新系统全面运用提供有利条件。
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可与票交所联系。
联系人:
柳士俊 021-23139623
吕子哲 021-23139553
联系邮箱:dianpiao@shcpe.com.cn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